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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吉善路239号附4号4-1、4-2两套房屋整体拍卖

起 拍 价 : ¥ 362,320 (总面积:㎡)
开拍时间:2025-09-27
拍卖方式: 线上方式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
标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吉善路239号附4号4-1、4-2两套房屋整体拍卖
处置法院:渝中区人民法院
不动产 -- 住宅
咨询热线:023-67851201
 
拍卖概况
  • 2025-09-27 线上方式 60天
  • 362,320元 36,232元 1,000元
  • 渝中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变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9月27日10时起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23/07,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吉善路239号附44-14-2两套房屋整体拍卖

据评估报告记载:物业名称鸿笙苑D;标的物产权证号渝(2020)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94788号、渝(2020)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94829号;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37.4平方米、37.3平方米,合计:74.7平方米;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31129日;权利限制:有抵押已查封,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现由被执行人自住。本次拍卖含房屋固定装饰装修以及被执行人装修时自行搭建在厨房旁储藏室,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647000,变卖起拍价:362320,保证金:36232,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58-356、17708315755。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六、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已通知案件申请人,案件被执行人电话无法接通,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

3、物业口头介绍自20167月起至20256月欠物业费11992.1元(物业收费标准1.2/平方米.月),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房屋现被执行人自住,两套房屋室内已打通使用,已无明显界限,须从4-2入户门出入,室内现浇分割为两层,证载房屋用途为办公,现实际作住宅使用。

5、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以及被执行人装修时自行搭建在厨房旁的储藏室(不在产权范围内,本次评估价值1.2万元),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7、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依法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七日前与本院联系。

13、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14、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5、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八一路支行;账号:080101040011362276613)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电话: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7851201 17708315755

法院经办人员电话:唐法官023-63692717

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23-6369287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附件: 

1、《评估报告》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25年911

 


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92710时起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7,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竞买人参与竞买,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辅助机构电话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7851201 17708315755

法院经办人员电话:唐法官023-63692717

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23-6369287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25911

 


标的物详情

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吉善路239号附4号4-1、4-2两套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案号

(2025)渝0103执恢2979

权证情况

渝(2020)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94788号

渝(2020)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94829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证载房屋用途及权利性质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出让

证载房屋建筑面积

4-1建筑面积:37.4m²

4-2建筑面积:37.3m²

合计:74.7m²

楼层情况

第4层

使用情况

被执行人自住

权利限制情况

有抵押、已查封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重庆市南岸区吉善路239号附4号4-1、4-2两套房屋整体拍卖

据评估报告记载:物业名称“鸿笙苑D区”;标的物产权证号: 渝(2020)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94788号、渝(2020)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94829号;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37.4平方米、37.3平方米,合计:74.7平方米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3年11月29日;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现由被执行人自住。本次拍卖含房屋固定装饰装修以及被执行人装修时自行搭建在厨房旁储藏室(储藏室不在产权范围内),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 拍卖对象是否存在违章建筑,须竞买人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558-356、17708315755(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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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拍注意事项

根据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提请参拍人认真阅读以下拍卖注意事项,一经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完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注意事项,并承担一切相关风险和责任。

一、标的物情况

  • 标的物基本信息:
  •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报名日期:
  • 拍卖日期:
  • 竞价平台:
  • 咨询电话:023-67851201
  • 目前使用状况:
  • 执行法院:

二、注意事项

  • 瑕疵披露(是否存在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
  • 限购条件(竞买人要求)
  • 税费承担情况
本参拍注意事项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咨询。请竞买人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了解有关情况,资源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